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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专升本科招生章程
来源: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
作者: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专升本招生办公室
发布时间:2020-1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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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考生于2020年12月8日至12 月11日登录 学院招生网进行专业课报名并缴费。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,将为其安排考场及座位,考生可12月16日至12月18日登录学院招生网打印准考 证,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、考场号及座位号将在准考证显示。
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
2021 年专升本科招生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 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 的合法权益,依法招生,结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 本科招生工作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 升本科招生政策、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,是天津财经 大学珠江学院开展专升本科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。
第三条 学校概况
一、学校名称: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(以下简称“珠 江学院”)
二、办学类型:独立学院
三、办学层次:本科
四、学校代码:14087
五、学校地址: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 2 号
六、学校基本概况: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成立于 2006 年,是经教育部批 准、由天津财经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独立 学院模式和机制合作建立的一所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。 举办方之一的天津财经大学系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 大学之一;另一举办方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多 元化大型企业集团。
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坐落于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, 毗邻津蓟高速公路。校区占地面积 900 亩,办学设施完备。学院管理严格规范,秉持“以学生为本、以质量立校”的办 学理念,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、创新与追求卓越精神、 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潜质的应用型人才。
第二章 招生机构
第四条 珠江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,全面负责学院招生 工作,制定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、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 事宜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。第五条 珠江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,其为组织和实 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。
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
第六条 专升本科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、旅游管理。 具体专业计划数详见天津招考资讯网(www.zhaokao.net) 或珠江学院招生网站。第七条 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,学院学费标准:工商 管理、旅游管理专业 15000 元/生/年,住宿费标准:1500 元/ 生/年。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,以政府规定的 标准为准。
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
第八条 报名条件一、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,具备报名资格: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2.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;
3.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 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;参加普通高校全国 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、具有本市正式 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;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 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。
二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:
1.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高专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 校生;
2.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;
3.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者。
第九条 报名方式及其他
一、文化报名:考生须按天津市统一规定,完成网上报 名与现场确认等手续。
二、专业课报名与考试
(一)报名方式: 专业课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。在报名前,考生 须仔细阅读珠江学院招生网上公布的《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 院 2021 年专升本科招生章程》与《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 院 2021 年专升本科专业课考试报考须知》内容。
(二)报名程序: 请报考我院考生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至 12 月 11 日登录 学院招生网 (http://zhujiang.tjufe.edu.cn/class/zsxjgl/)进行专 业课报名并缴费,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《天津财经大学 珠江学院 2021 年专升本科专业课考试报考须知》。
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,未在规定时间完 成报名手续者视为放弃报考。
凡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,我院将为其安排考场 及座位, 考生可于 12 月 16 日至 12 月 18 日登录学院招生网打印准考 证,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、考场号及座位号将在准考证显示。
(三)专业课考试安排
1.考试时间 2020 年 12 月 19 日,下午 13:30 至 16:30。
2.考试地点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(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 环东路 2 号)(考场号及座位号请查看准考证)。
3.考试科目 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均需参加管理学原理、经济学 两门考试,各考试科目满分为 100 分,总分 200 分。 考试大纲详见学院招生网站。 4.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珠江学院专业课考试时必须携带专业课考试 准考证与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,请考生务必牢记。
第五章 录取规则
第十条 珠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、公正选 拔、公开程序的原则,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 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,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;以文化考 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,根据考生志愿,德智体 美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。录取过程中,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 会、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第十一条 平行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的录取 规定。
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、退役考生、免试推荐考生 的录取,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。
第十三条 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 生;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,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中大学英语、 高等数学或语文基础顺序,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。
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 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,对考生身体 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,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 关规定处理。
第十五条 珠江学院专升本科招生专业公共外语课程 均为英语,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。
第六章 后续管理
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、 身份证(或户口本复印件)和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, 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 按期报到者,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并征得学院批准。 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;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,除因 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,学院依据《天津财经大学珠江 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》、《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籍管 理规定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;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 养。
第十八条 珠江学院是独立学院,属于民办性质,尚未 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,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。 目前,学院设有覆盖面达 20%以上的多种形式奖学金。
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, 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,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毕业证书上注明"专科起点本 科"字样。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,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 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。符合国家及珠江学院有关规定的 毕业生,授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士学位,颁发学位证 书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21 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 学院专升本科招生工作。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珠江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 过,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审核。
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凡以前珠 江学院有关专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、规定与本章程不一 致的,一律废止,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。
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珠江学院咨询人员的意 见建议,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,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。
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 释。
第二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
网址:zhujiang.tjufe.edu.cn
E-mail:zhujiangzhaoban@163.com
电话:022-22410821
传真:022-22410864
邮编:301811
地址: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 2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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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专升本科招生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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